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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炜律师 徐炜,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地点:常州,上海。擅长争议解决及公司事务。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常州市青联委员,常州市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员,常州市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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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徐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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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是哪些方面

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是哪些方面

  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区别是:资产收购是指收购人根据自身需要,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如果收购的目标是该公司的全部资产,目标公司将办理注销手续。而股权收购,一般指的是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股权,实现该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股权收购的方式

  股权收购的方式有:

  1.股东之间的股权购买;

  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

  3.股东请求公司的收购其股权,但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向法院起诉。

  三、股权收购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股权收购的步骤:首先与被收购方进行协商,然后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再申请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最后由公司向新股东发放股权证明文件。但是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过半数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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